2017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目前,地方政府参与绿色金融的积极性很高,其中浙江、贵州、广东、新疆、内蒙古等地已经开始探索,并积累了一定经验。
但是,安国俊指出,由于缺乏统一的监管和法律标准、评估口径,各地绿色金融发展存在诸多乱象,亟待配套政策的落地。其中,政府应该善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吸引多种资本参与绿色融资。
地方绿色金融着力点
安国俊为地方发展绿色金融提出一些建议。首先,要构建绿色金融发展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关于基础设施建设,她认为,第一要完善试点地区绿色金融专项政策。一旦确定政策,将会避免不必要的风险预期,增强投资者投资信息。
第二要在风险可控、设计合理的前提下,建立适用于试点区的绿色金融指标评价体系,定期进行绿色融资实施情况考核,设立相关绿色融资企业和绿色评级标准体系。
第三,划拨专项绿色发展区域,运用PPP模式实现区域的基础建设,为该模式在本地区的推广积累经验。
安国俊提出,地方政府应该通过机制创新,引导民间资本进行绿色投资。比如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设立绿色银行、绿色保险公司、绿色基金等,支持银行业开通绿色融资租赁项目,用于支撑地方绿色产业的发展和升级。
另外,安国俊非常看好绿色基金的作用,她认为这是绿色金融体系中,资金来源最广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绿色产业基金、担保基金、碳基金、气候基金等。
绿色融资挑战
安国俊表示,未来绿色金融市场空间巨大。根据国合会绿色金融课题组的测算,“十三五”期间,若按照现有的环境规划和计划的“低方案”,中国在可持续能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修复、工业污染治理、能源与资源节约等五大领域的绿色融资需求为14.6万亿元;若基于环境无退化原则的“高方案”,资金需求高达30万亿元。
“2000多项研究表明,绿色投资的回报率高于普通投资。”安国俊强调,绿色金融的投资周期长、回报率低,这是金融机构和普通投资者普遍存在的误区。因此,政府有责任引导投资者的投资观念,理清绿色经济的投入产出模式。
但是,随着我国绿色金融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该领域也面临很多挑战。安国俊表示,其中包括高风险、期限错配、信息不对称、产品和分析工具缺失等问题。
其次,政策的顶层设计落到具体执行层面时,所依据的细则还不完善;绿色项目的收益风险分担机制也不健全。绿色金融产品在涉及和发行过程中,无法突破原有的限制,配套的细则尚未落实到位。
安国俊建议,发挥社会投资论坛的力量,以责任投资的理念推动绿色投资基金的发展。
其次,积极利用PPP模式,吸引和鼓励更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开展绿色投融资。从国际经验来看,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公开透明方式,完善收益成本风险共担机制,实现政府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