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10月底前,全省各地将启动医联体建设,为患者提供更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就诊服务。
据了解,医疗联合体是指在保持资产归属关系、行政隶属关系、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情况下,由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之间,通过纵向或横向医疗资源共享、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医疗机构联合组织。根据《实施意见》,年内,全省要实现各市(州)至少建设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城市医疗集团,选择1—2个县(市、区)探索开展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全省建设呼吸、牙科、儿科、妇产科等6—8个重点专科联盟,省部级医院与区域医疗中心,县(市、区)人民医院与上级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基本实现全覆盖。
《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居民在医联体内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上级医院的预约门诊优先向家庭医生开放并下放预约权限,通过预留号源、预留床位、开通转诊患者绿色通道等方式,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此外,除了向上转诊的“绿色通道”,医联体可能带来的,还有更畅通的向下转诊通道:《实施意见》提出,三级医院通过设立延伸门诊和有条件的延伸病房等方式,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分院区或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