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处于向绿色经济的转型时期,大量的绿色产业崛起,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给金融机构提供了大量的绿色投资机遇。及时抓住绿色投资机遇,是各个金融机构获得竞争成功的关键。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陈姝含
当前发展绿色金融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我国成为全球首个已构建较为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国家,但受政策体制和市场环境“口惠而实不至”的制约,银企双方仍难以实现有效对接和合作共赢,也就造成了绿色金融“叫好不叫座”的尴尬现状。
五区试点先行
据悉,目前仅有兴业银行、农业银行等少数银行成立了专门的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金融分支行,而且业务模式和产品服务也有待创新。有鉴于此,6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探索破解制约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体制和市场环境难题。
“由于我国的绿色金融尚处于起步阶段,成立试验区的意义主要在于探索可复制的差异化经验。”复旦大学证券研究所副所长王尧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试验区的选取,起码应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以及资源禀赋等方面要有差异化的代表性,且这些试验区类型基本能覆盖全国。
恒丰银行研究院商业银行研究中心主任吴琦告诉记者,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选择主要有三个原则:一是充分考虑区域位置差异,5个省(区)分别位于东部(广东、浙江)、中部(江西)和西部(贵州、新疆)地区,基本涵盖了我国主要的行政区域。比如新疆由于地处欧亚大陆的中心和“一带一路”核心区,随着绿色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绿色金融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融合将是重要内容。广东和浙江位于沿海地区,不仅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正在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绿色金融的发展需要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和海洋经济发展相结合。二是充分考虑资源禀赋的差异,广东和浙江的金融业较为发达、金融资源较为丰富,广东侧重发展绿色金融市场(比如深圳交易所,以及深圳和广州的碳交易试点);浙江的金融科技发展迅速,可以在绿色金融和金融科技的融合方面进行有益探索;江西、贵州、新疆则是自然资源较为丰富,其中江西和贵州的绿水青山,新疆的可再生能源更是特色,可以分别在保护青山绿水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出台一些针对性的金融政策。三是充分考虑发展阶段和产业发展水平的差异,为不同省区探索转型发展的路径。对于东部省份来说,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培育新动能、实现绿色增长是当前迫切的需求。浙江省侧重于以产业链整合为切入点,加快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带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广东省通过金融促进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探索绿色经济增长的新型发展模式。对于中西部地区来说,更重要的是立足本地资源禀赋,探索绿色金融引导欠发达地区转型发展的有效途径,形成绿色、高效、集约的经济发展新路径,避免走东部地区“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比如新疆的可再生能源,贵州和江西的生态经济等。
四种风险并存
当前,在我国绿色金融法规、政策体系等还未建立健全的背景下,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将面临哪些风险呢?
吴琦认为,当前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主要面临四个方面的风险:一是信用风险。部分绿色企业的经营水平和资金实力有限,而且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存在较大的环境信息不对称。一旦经营出现问题,较易出现违约状况。而金融机构往往对绿色产业的相关政策和发展趋势,以及绿色项目的风险隐患缺乏专业化的认知和分析能力,也缺乏相匹配的风控模型和手段。二是市场风险。由于资源环境的定价机制尚未理顺,绿色项目前期投入较大、投资回报期较长,天然带有高风险、低收益的发展特征,导致绿色项目大多收益率偏低。此外,专业性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第三方评级评估机构的缺位已成为制约我国绿色金融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作为对“绿色”进行界定的主要载体,绿色指数的开发创新和投资应用也有待加强。三是流动性风险。绿色项目大多是中长期项目,还款期超过十年,但会受期限错配的制约,金融机构能够提供中长期贷款的能力较为有限,这种情况对于中小金融机构可能就更加严重。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发展绿色债券市场有助于缓解期限错配带来的中长期融资难问题。四是政策支持不足。目前我国对绿色金融的政策支持仍存在欠缺,尤其是在财税方面还缺少实质性的优惠政策,以及政府担保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的不足。此外,绿色金融发展需要人民银行、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工信部等相关部门间的统筹协作,但目前跨部门、跨领域之间的政府沟通和合作还有待深化。
在王尧基看来,由于信息不对称,项目欺诈等可能是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面临的主要风险。
两大助力联手
吴琦告诉记者,推进绿色金融发展,让绿色金融制度真正在国内实现本土化,重点从政府和金融机构两方面入手。
从政府方面来看,着力破解绿色金融的体制机制束缚,进一步加大对绿色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完善绿色金融相关的标准规则和政策体系。明确绿色项目和绿色金融的界定标准和认证考核标准;理顺资源环境定价机制,实现资源环境的科学合理定价;放宽绿色市场准入,拓宽民间资本的融资渠道,为民间资本参与绿色投资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法律保障;对绿色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由政府对绿色项目提供担保,提高绿色项目的收益率;建立排污权、水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和绿色信用体系,加强执法督察,保障绿色投资者权益,提高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加强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全面对接与协调联动,加强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三是加快培育和发展绿色金融市场。建立健全专业性中介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第三方评级评估机构;加快推进绿色债券市场、绿色股票市场、碳交易市场等直接融资市场建设,大力促进绿色指数开发创新和投资应用;培育合格的绿色投资者,鼓励和引导投资者投资绿色证券产品。四是在5个省(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制定绿色金融政策和发展策略。
从金融机构方面来看,探索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分行,将发展绿色金融提升到战略高度,进一步提升绿色金融的战略认知和服务水平。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对绿色项目实施差异化授信和考核机制,对绿色项目的不良贷款给予更大容忍度,鼓励和引导经营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业务;根据绿色项目的特征,以及贷款客户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建立客户分层体系,提高风险定价水平,开发相匹配的金融产品。二是加强风险防控。加强与第三方评级评估机构的沟通和合作,提高对企业和项目进行资质审核和资产评估的严谨性和可靠性,建立匹配绿色项目的风险控制模型,以及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三是打造专业团队。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打造既熟悉国际规则又掌握本土情况的绿色金融专业团队。四是完善合作机制。完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同业的合作机制,提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业务为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五是参与国际合作。积极参与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研究和采用国际上通行的绿色金融规则。
绿色金融业务介绍及盈利模式分析
■蓝虹
当我们谈到绿色金融的时候,很多金融界人士会认为,绿色金融就是要求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业务运作时关注环境责任,或者需要给具有公共物品特性的绿色服务投资,无论是哪种,对金融机构来说,更多体现的是限制,是社会责任,而不是业务和机遇。但是,国际金融界普遍认为,绿色金融是主要金融业务之一,能够实现履行社会责任与获得盈利的统一。为什么会有这样不同的认识呢?
笔者认为,这是因为国内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的内涵还没有完整清晰的认识。绿色金融业务分为绿色金融风险管理业务和绿色金融机遇管理业务,这两种业务,对金融机构来说,都是提升业绩而不仅仅是责任和负担。
金融机构将绿色金融纳入其核心业务范畴是从绿色金融风险管理开始的,其发源,来自于美国的超级基金法。20世纪70年代,美国爆发了严重的棕地污染,需要大量的修复资金和赔偿资金。因为土壤污染的长期潜伏性,其爆发的时间往往距离污染排放的时间有几十年的滞后期,因此,很难用污染者付费原则从直接的污染企业获得污染修复和赔偿费用,而棕地都聚集在城市市中心,污染修复和赔偿损失资金额度非常大,财政无法承受。这时,一些环境经济学家提出应该对污染者付费原则中的污染者进行重新定义,除了直接的污染企业外,所有享受了污染红利的机构都应该纳入污染者概念,并承担付费责任。作为资金提供者的金融机构毫无疑问是享受了污染红利的,因此被作为污染责任人之一,被写进法律。很多法院开始在各种污染诉讼案件中裁定金融机构也应共同承担清污修复和赔偿责任,由此给金融机构带来很大的资金损失和声誉损失,金融机构开始主动推动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最著名的就是赤道原则。
赤道原则并不是金融机构履行环境与社会责任的原则,而是金融机构管理项目融资业务中环境与社会风险的国际标准。各大国际领先银行都将赤道原则的执行放在核心业务部门,属于重要的信贷风险管理业务之一。无论做不做绿色金融,因为环境法规对金融机构的追责,金融机构都要承担污染造成的环境和社会损失,这对金融机构的收益是巨大风险,只有开发出专门针对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机制、标准和工具,才能规避或者降低这种损失。因此,很多国际金融机构,例如渣打、花旗、汇丰等银行,都将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作为主体业务之一,他们认为,进行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可以减少信贷损失、提高股票价格、获得更好声誉、拓展更多业务和获得更多更好的合作伙伴。
绿色金融机遇管理业务,来自于在全球可持续发展背景下,各国都加强了绿色标准和环境法规的管理,这就推动了一大批绿色产业的发展。如大家最熟悉的新能源、节能行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在全球气候变化倡议推动下,受各国的碳税政策等的影响,新能源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成为一个投资热点。中国为了推动新能源发展,也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例如环境税,因为煤电会释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而通过对这两种污染物的排放征收较高的环境税,必然会加大使用煤电的成本,从而使新能源的相对价格下降,必然会有利于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最近国家又在推动煤炭使用许可证制度、总量控制下的全国碳交易制度等,必然进一步在市场中加大新能源使用的优势,使新能源产业成为金融机构的投资热点。
污水处理行业作为比较成熟的环保产业,在世界各国都已经成为金融机构的投资热点,例如全球水务巨头苏伊士、威利雅等。值得高兴的是,近年来,中国的水务公司也得到了飞速发展,《inDepthWaterYearbook》发布了全球前40水务公司排名,中国的北控水务、首创股份、上海实业、天津创业环保、桑德国际、中国水务、重庆水务、光大水务、康达国际、粤海投资、江西洪城水业、中信水务、国祯环保等13家环保公司位列其中。但是,与国际著名的水务公司相比,中国水务公司更多依托的是国内巨大的污水处理和再生水使用市场,而在国际市场的拓展中还有差距。而苏伊士、威利雅等国际著名的水务公司,其本国业务在其总业务中所占比例较小,更多的业务来自国际市场的拓展,例如,中国第一批PPP模式的污水处理业务,基本上都是被苏伊士、威利雅等国际水务公司承包了,中国的水务公司是在学习了他们的商业模式和管理运营模式后才逐渐成长起来。
毫无疑问,污水处理是公共物品公共服务,但随着全球公共服务民营化浪潮,发达国家基本上都通过PPP模式将投资建设运营的责任转移给社会资本,政府主要承担规划和监管的责任。
由于绿色金融机遇的业务管理主要支持的是绿色产业,大部分具有公共服务性质,所以一般采取PPP模式供给,有两种商业模式,一种是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例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盈利资金来源于使用者付费,即通过政府帮助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因为没有独立定价的权利,一般是需要与政府议价,政府在与相关公司商谈价格的时候,采取的是保本微利原则,这也是大部分公共服务民营化在与民营资本议价时的基本原则。因为是吸纳民营资本,所以一定要保本有利,否则民营资本不会愿意进入,因为是公共服务,提供的是民众必须的公共物品,每个民众,无论贫富,都需要通过付费获得,所以,政府必须控制微利,否则对于城市相对贫困的人口,就会造成过大压力和负担,甚至引起社会问题。另一种模式是采取政府财政购买公共服务。例如,一个城市绿地公园,提供的是公共服务,建造一个这样的绿地公园假如需要8亿元,如果引入民间资本来减轻财政负担,可以采取PPP模式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政府与承担绿地公园建设运营的公司签订20年PPP合同,由社会资本负责投资8亿元建设这个绿地公园,并负责运营20年,20年后绿地公园返还给政府。政府每年出4000万财政资金租赁该绿地公园,按照运营成本支付运营补贴,并上浮8%-12%作为保本微利的利润。对于民营资本来说,获得了绿地公共服务供给的业务,可以在20年中获得稳定的利润。对于政府来说,本来一次性就要付出8亿元财政资金,现在通过社会资本的进入,相当于分期20年付款的方式提前供给了更多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而且,因为分期20年付款,财政购买公共服务时,可以每年验收其公共服务质量,例如绿地维护是否良好、树木栽种密度是否合格、园林湖池的质量是否良好维护,验收后再付租赁费和运营费,提高了公共服务的质量。
由于绿色产业的公共服务特性,因此绿色产业有保本微利、收益稳定的特点。但绿色产业因为每个单项项目资金需求量都很大,这种保本微利对民营资本来说就转化为很大的业务,利润率虽然不太高,但利润总量十分可观。在目前全球经济都不是很景气的情况下,绿色产业的保本微利、收益稳定、资金额度巨大的特点,使其成为各国金融机构争抢的投资热点。
中国正处于向绿色经济的转型时期,大量的绿色产业崛起,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给金融机构提供了大量的绿色投资机遇。及时抓住绿色投资机遇,是各个金融机构获得竞争成功的关键。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绿色金融市场是典型的政策性市场,绿色金融市场的培育,是需要各方面政策强劲支持的。因此,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和发展空间,还要依托于绿色金融相关政策的制定和严格执行。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绿色金融 须完善扶持制度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陈姝含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无论是绿色产业本身的发展,还是对传统产业进行绿色改造,都特别需要融资支持。但我国的绿色金融还处于发展初期或试点阶段,还缺乏相应体系与机制,特别是政策扶持这块。”
以上是复旦大学证券研究所副所长王尧基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的讲话,他认为,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应创造条件,提高企业绿色融资的可得性和便利性,如通过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只有充分利用资本促进转型,才能更好地实现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曾陆续发文倡导和推动绿色金融。王尧基认为,我国还需要加快建立健全发展绿色金融的激励机制,很有必要借鉴德国等绿色金融先行国家的成功经验,尽快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的政府政策扶持机制,如可建立绿色担保基金、建立绿色融资的贴息及财政补贴制度,并在税收、审批等方面提供优惠和便利,使得开展绿色金融的机构在增加新的业务增长点的同时,能够获取有吸引力的合理回报。当然,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本身对于金融机构提高影响力也很有好处。
“同时我们也要谨防制度套利。”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绿色债券实验室负责人史英哲向记者表示,目前的政府政策扶持机制,其实没有市场当中普遍希望的那么强,这是正确的市场现象。若市场上感觉你不发绿色债谁吃亏的这种状态,其实很危险,因为就此会引起所谓的制度套利。
绿色债券对于企业来说,首先是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主要优势是比贷款期限长,期限可长达5年甚至10年以支持一些中长期绿色项目,发行绿色债券也比贷款利率低,有利于发行企业的优化融资结构。发行绿色债券还能得到政府在审批、贴息、税收等方面的支持,绿色债券发行还可以走绿色通道,发行范围甚至可以扩大到国外,有利于提升发行企业的形象。
王尧基告诉记者,投资者投资绿色债券,主要是看好具备环境效益的投资项目,也是为环保出力,而非单纯追求超额收益率。这就像我们更喜欢买绿色食品,并非是由于其价格更合算。如在海外市场上,由于环保意识较强,有不少绿色投资人对绿色债券情有独钟,加上其相关绿色债券配套的利好政策,使得绿色债券认购踊跃。可以预期,随着国民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和绿色投资文化水平的提升,以及国内市场上绿色债券利好政策的逐步推出,今后绿色债券也有望成为国内广大投资者的“新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