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偿还性资助项目承担单位:
你单位2007年、2008年期间获得的由成都市科技局、成都市财政局以偿还性资助方式支持的成都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至今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归还。为严肃财经纪律,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与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签订的《成都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约定还款。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于2017年7月7日前提出还款计划并在7月底前还款。对一次性还款确有困难的,需在7月底前归还部分经费,并保证在2018年6月底以前还清,并将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报送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管理部张继艳,联系电话:65575908、65784533、85214414)。
对不还款又不报送还款计划的,按照《成都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项目承担单位纳入科研信用“黑名单”, 3年内不得承担成都市各类科技项目,同时不推荐其申报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违反法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