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科技局、成都天府新区科宣局,各区(市)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资助管理办法》规定,为做好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申报条件及额度
(一)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第十八届中国专利金奖,并在成都市范围内实施产业化的专利项目,给予专利权人20万元资助;获得第十八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并在成都市范围内实施产业化的专利项目,给予专利权人10万元资助。
(二)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第十八届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并在成都市范围内实施产业化的专利项目,给予专利权人10万元资助;获得第十八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并在成都市范围内实施产业化的专利项目,给予专利权人5万元资助。
三、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资助资金申请表》。
(二)中国专利奖获奖文件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 kjxm.cdst.gov.cn)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登录后须及时更新相关注册信息。
(二)填报和审核
申报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在线填写,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经推荐单位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审查后,申报负责人打印项目纸质申报材料,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推荐和报送
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查盖章后,申报单位按照要求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五、申报时限和渠道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受理。
八、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受理地址: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受理电话:86924832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6月26日
成都高新区科技局、成都天府新区科宣局,各区(市)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资助管理办法》规定,为做好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申报条件及额度
(一)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第十八届中国专利金奖,并在成都市范围内实施产业化的专利项目,给予专利权人20万元资助;获得第十八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并在成都市范围内实施产业化的专利项目,给予专利权人10万元资助。
(二)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第十八届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并在成都市范围内实施产业化的专利项目,给予专利权人10万元资助;获得第十八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并在成都市范围内实施产业化的专利项目,给予专利权人5万元资助。
三、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资助资金申请表》。
(二)中国专利奖获奖文件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 kjxm.cdst.gov.cn)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登录后须及时更新相关注册信息。
(二)填报和审核
申报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在线填写,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经推荐单位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审查后,申报负责人打印项目纸质申报材料,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推荐和报送
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查盖章后,申报单位按照要求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五、申报时限和渠道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受理。
八、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受理地址: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受理电话:86924832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