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认真做好2017年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遴选和推荐上报工作。
二、申请认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按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按照附件2的格式编制申报材料。
三、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根据规定和要求,对本地企业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推荐。
四、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将推荐文件和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1)报市经信委技术创新处6份,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1份;企业申报材料(附件2,纸质版一式6份,电子版刻制光盘2份)报市经信委技术创新处,报送时间为6月24日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