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相关服务机构: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精神,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激励各类服务机构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优质品牌服务,经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服务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成都市域内注册或纳税。
(二)在2014年12月31日(含)前成立。
(三)经市经信委认定的“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或成都市级行业协(商)会类组织。
银行、担保、贷款类金融服务机构除外。
二、评选内容
评选内容主要包括服务机构基本情况、制度建设(发展能力)、2016年度运营效益、2016年度服务情况、2016年获得的资质荣誉五个方面。
三、申报、评选程序
(一)服务机构向注册地区(市)县工信部门、财政局提出申请;市上注册机构,向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联盟(以下简称“服务联盟”)提出申请;
(二)区(市)县相关部门、服务联盟初审后,正式行文推荐上报市经信委、财政局;
(三)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组织行业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评选;
(四)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公示拟当选机构名单;
(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发文公告。
四、申报材料
(一)机构申报材料。
1.《成都市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申报表》(附件1);
2.《2017年成都市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申报汇总表》(附件2,盖章);
3.《企业基本情况表》(请登录“成都市中小企业网,www.cdsme.gov.cn,”填报、导出、打印);
4.机构简介,内容包括五个部分:服务机构基本情况、发展规划、2016年运营效益、2016年服务情况、2016年获得的资质荣誉(简明扼要,页数控制在A4纸4页以内);
5.机构建设、发展材料,包括各类规章制度、发展规划、核心竞争能力三个方面;
6.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在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
7. 2016年度获得政府、商(协)会及类似机构授予的资质荣誉证明材料;
8.附件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
(2)2016年底地税纳税证明(电子缴款凭证)复印件;
(3)人社部门出具的2016年12月社保缴费记录;
(4)机构办公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以上资料请机构按顺序胶装(每项内容用彩色纸间隔,附目录),同时准备电子文档。
(二)区(市)县相关部门、服务联盟上报资料。
1.推荐文件;
2.《2016年成都市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申报汇总表》(附件2,区市县经信部门、财政局或服务联盟盖章);
3.机构申报资料。
五、财政奖励
对评选出的“2017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市财政专项资金将给予奖励。
六、申报时间
请区(市)县相关部门及服务联盟于2017年6月22日前将推荐报告及机构申报资料(纸质胶装一式两份和电子版)统一报成都市经信委企业处。